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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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工程评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来源: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优办法》的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学会将于近期评选市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由团体会员单位依法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市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测绘活动依法开展;
    2、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3、项目须2个自然年度内(含申报年份)完成,成果已交付,且无质量等方面的投诉;
    4、项目产值: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项目3万元以上,其他测绘工程项目5万元以上(不包括购置软硬件费用);
    5、成果已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已通过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有验收报告或专家鉴定意见;
    6、有用户使用满意的证明;
    7、市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的项目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二、申报材料
    申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优秀奖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装订(简装)成册:
    1、优秀测绘工程奖申请表(附件1);
    2、《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测绘项目备案通知书;
    4、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项目样图、附图等材料;
    5、有关说明本项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证明;
    6、用户意见;
    7、项目验收(或评审)报告复印件;
    8、涉密测绘工程附相关部门同意申报意见;
    9、地图编制项目附地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证明(复印件)等相应附件一套。
    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二份。申报项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材料说明应当包括项目概况、主要完成人、主要项目成果、质量评价、主要科技内容和创新点、应用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在8月15日之前,将评优材料报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评选结果将在宁波测绘网上予以公示和公布,并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年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
    具体要求可见《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优办法》(附件2)
    联系人:史晓蕾         联系电话:87733675
    附件:
    1、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优申报表.doc
    2、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评优办法.doc
 
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
                                2015年7月19日